《贵州省城市设计技术导则(试行)》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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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贵州省各类城市设计技术要求和内容深度,提高城市设计成果质量,加强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保障城市设计的管理和实施,塑造山地城市特色和提升城市品位,实现规划管理的精细化和品质化,强化城市公共空间管理与市场实施建设相统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贵州省城市设计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技术导则》)。为便于各地更好地理解《技术导则》,抓好贯彻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技术导则》出台背景
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后,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中,提出了“提高城市设计水平,抓紧制定城市设计管理法规,完善相关技术导则。”的要求。
2016年6月贵州省城市工作会议召开,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6〕13号),提出了“加强城市设计工作指导,抓紧制定适应我省实际的城市设计技术导则和管理办法”的要求。
2017年6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的《城市设计管理办法》,提出了“各地可根据本办法,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和技术导则”的要求。
2018年7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贵州省城市设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提出了“城市设计的技术导则由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的要求。
二、《技术导则》出台目的
一是保障管理和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进一步落实《城市设计管理办法》、《贵州省城市设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技术导则》,有利于提高城市设计成果质量,加强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保障城市设计的管理和实施。
二是完善编制体系衔接。《技术导则》根据《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城市设计编制体系的衔接,即总体城市设计应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定位、功能及主要内容,指导地区城市设计。地区城市设计应以城市总体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为依据,并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效衔接。以问题或目标为导向,根据实际建设和管理需要,针对特定要素、空间或问题进行专项城市设计。
三是完善设计相关要求。对总体城市设计、地区城市设计及和专项城市设计分别从基础分析、编制内容、成果要求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编制要求。
三、《技术导则》主要内容
《技术导则》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包含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编制类型、编制要求、编制体系衔接;第二部分为总体城市设计,包含基本任务、基础分析、主要内容、成果要求;第三部分为地区城市设计,包含基本任务、基础分析、基本内容、重点地区城市设计主要内容、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技术要点要求、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管控和引导要求、其他地区城市设计主要内容、成果要求;第四部分为专项城市设计,包含基本任务、层次类别、主要内容、成果要求;第五部分为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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